第十四届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提名企业名单******
第十四届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提名企业名单
(排名不分先后)
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
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
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
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域上和美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
《光明日报》( 2022年12月29日 09版)
文旅部:加强网络演出节目评论、弹幕实时监控******
中新网1月18日电 文旅部网站在近日发布的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(节)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指出,网络演出剧(节)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,加强对评论、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。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(节)目的,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,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(节)目进行实时监管,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。
图片来源:文旅部网站截图据介绍,网络演出剧(节)目,是指将演出剧(节)目通过互联网(含移动通讯网、移动互联网)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演出剧(节)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、演唱会、音乐节、舞台戏剧(含戏曲、话剧、歌剧、舞剧、音乐剧等)、曲艺、杂技、脱口秀等演出活动。
《通知》中强调,网络演出剧(节)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,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(节)目的内容管理,加强对评论、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。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(节)目的,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,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(节)目进行实时监管,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。
鼓励和支持网络演出剧(节)目平台经营单位提供内容优质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。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经纪机构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演出剧(节)目,推动演出新业态发展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